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中心全体教职工老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认识,2019年6月21日,包头市青少年发展中心举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校园专题宣讲会。
宣讲会特别邀请了青山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常宏凤进行主题讲座。青山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察委专职委员于建黎,青山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谷文静,包头市青少年发展中心中心班子成员参加宣讲会。包头市青少年发展中心全体教职工参加学习。
讲座以“扫黑除恶,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结合典型案例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了全面介绍,全体教职工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了更全面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大家的法治意识和防范能力,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思想基础。
参会教师,认真记录学习笔记。通过学习,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信心和决心,为中心进一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稳定有序开展奠定了基础。
讲座要点回顾
2018年1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通知》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扫黑与打黑的区别:“打黑”更多是从社会治安角度出发,强调点对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扫黑”是从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巩固执政基础、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角度,在更大范围内,更全面、更深入的扫除黑恶势力,不但要打击犯罪,还要打击违法行为。“扫黑”更加重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齐抓共管。
重大意义: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
扫黑除恶十类打击重点:黑恶村官、“乡霸”“村恶”、宗族黑恶势力、涉赌类黑恶势力、非法讨债类、强揽工程、欺行霸市、敲诈勒索、校园欺凌、跨境犯罪。